专利申请复审
根据《专利法》的相关规定 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,作出决定,并通知专利申请人。
专利申请复审的作用

应对驳回
专利申请复审是救济被驳回的唯一途径,权利尚未用尽,不能放弃。

增加成功机会
专利局审查人员驳回专利申请带有一定主观性,被驳回复审成功概率比较高。

彰显软实力
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,专利申请复审的成功有助于企业价值的增加,彰显企业的软实力。
 
  • Q:专利申请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?

    A:(1)基本申请资料: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     (2)技术资料:提供专利驳回通知书、复审请求书、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;

     (3)复审委托书。

  • Q:什么样的人具有提出复审请求的资格?

    A: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,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。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,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,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;期满未补正的,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。

  • Q: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怎么办?

    A: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,作出决定,并通知专利申请人。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